和所有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逛公园,钱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会泡在图书馆里,写写小纸条。人虽然穷,爱情世界里的光芒却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自然而然地相爱了。
因为都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电影院里的亲密拥抱,少了情人节时的神秘礼物。他极少给她买东西。
有一次她看上一副红手套,10元钱。他摸了摸兜里,只有7元,于是只好尴尬地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红手套。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打工,生活情况好了一些。因为做家教,他有了一点钱。这次,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
当时他就说,我有钱了就买给你。那是条银链子,做工精美,戴在她的脖子上真的好美。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是戴上那条项链后显得别样美丽。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他把项链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她,而她说,我也有一样礼物送给你。
她送给他的,是她的第一次。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缠绵得那么动情。他说,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让我们相爱一辈子吧,不论何时何地,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辈子,我们不分开。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她好的。
两个月后,她恶心呕吐……她怀孕了。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商量。
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了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不!她执拗地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手续,然后回了家乡。他几乎每天写信询问她的情况,到他大学毕业时,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他。她没有告诉家里人,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仅能果腹,她在等他毕业,然后一起过日子,可是他没回来,他说上海机会多,等有了钱,我会接你和孩子出来的。
这个诺言,他没有实现。
实际的情况是,他只回家看过她一次,发现她变得难以入眼:碎乱的头发,眼角有没来得及擦拭的眼屎,穿的衣服极邋遢,上面还有奶渍,孩子乱哭着。和衣冠楚楚的他相比,她就是一个还没有走出大山的女人,他一阵阵地害怕。真的还要她吗?真的还带她走吗?
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了?
他说混得不好,你再等等。他撒了谎,那时,他已经是一个部门的经理主管了,月薪可以拿到七八千了,而她每月只有少得可怜的几百元钱,临走时还拿一千元给他,说,你在上海开销大,拿着。
他的眼泪决堤了,知道自己负了这个女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包钱,是散乱的一千元钱,大概是她凑了好多零钱才凑够的吧。
而他却骗了她,他决定,用钱来还。
不久,他给她寄去两万元,并写了一封信,他只说,我太忙了,暂时结不了婚。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不久她就把钱寄回来了,她说,对不起,我没有等你,我结婚了,说好要相爱一辈子的,可我结婚了。
他哭了,她是一个多懂事的女人啊,为了他,她才结婚的啊!她把自由还给了他,他没有勇气再回家乡看她。他想,从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自己更适合她。
那时,他身边有美丽时尚的女子爱他。因为她的离开,他决定重新开始他的爱情,更何况这女孩子家里有权有势,对他极有帮助。
不久,他和女孩子远渡重洋出国留学,在美国开了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很多钱,有了别墅和私家车,这些他和她当年梦想的一切都有了。他知道自己是一个坏男人,太坏了,所以他选择“五一”后回国,在她的家乡投资一个公司,他准备帮助她。
而她那时是家乡一所中学的老师,快40了,头发已花白,人微胖,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见面的刹那,他们愣了很久,岁月给她增加的是沧桑,给他增加的却是成熟的魅力。
他看到了他们的孩子,一个17岁的小伙子,如他的翻版,已经被保送到北大。他想说谢谢,可语言是如此单薄无力;他想说对不起,又觉得自己没这个资格。在她简陋的办公室里待了好久,他才敢问一句,你爱人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笑了笑,嘴角的皱纹动了一下,静静地说:“我,一直没有结婚。”
刹那间,他从椅子上站起来,眼泪猝不及防地落下来,心里的洪水决了堤,她一直在等他,一直这样痴情地等待。
你傻呀,他骂道。她眼中都是泪花,人有些发抖,她说,你说过要相爱一辈子,我认为它是真的,你说过的。他蒙住脸,然后缓缓跪下。在爱情上,他不如这个女人,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此时他不能再和她在一起,可是他知道,她是他心里的一颗珍珠,价值倾城。
在回美国的飞机上,他打开一个包,里面是两副红手套,已经旧了,褪了色,脱了棉线,他拭图把手伸进去,刚一伸,线就断了,真是旧了,年头太久了。只有她,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说那句“相爱一辈子”时,仍然动人。
现在,他终于明白,相爱是一辈子的事,而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完成的,用自己的心、自己的爱。可是他没有做到,他知道这一辈子,他不只是对不起她,他还辜负了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