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斯被控告在一个月前杀害了约瑟夫。根据警察和检察院方面的调查结果,从犯罪动机、作案条件到人证、物证都对琼斯极为不利,虽然警察至今还没有找到被害者的尸体,但公诉方认为,已经有足够的证据能把他定为一级谋杀罪。
琼斯请来一位著名律师为他辩护。在大量的人证和物证面前,律师感到捉襟见肘,无处下手。
但此人不愧是位精通本国法律的专家,急中生智,突然把辩护内容转换到了另一个角度上,从容不迫地说道:“毫无疑问,从这些证词听起来,我的委托人似乎确实是犯下了谋杀罪。可是,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约瑟夫先生的尸体。当然,我们也可以作这样的推测,即凶手使用了巧妙的方法把被害者的尸体藏匿在一个十分隐蔽的地方,或是毁尸灭迹了。但我想在这里问一问大家,要是事实证明,那位约瑟夫先生现在还活着,甚至出现在法庭上的话,那么大家是否还会认为我的委托人是杀害约瑟夫先生的凶手?”
陪审席和旁听席上发出几声窃笑声,似乎在讥讽这位远近闻名的大律师竟会提出这么一个缺乏法律常识的说法来。
法官看着律师说:“请你说吧,你想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我所要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律师边说边走出法庭和旁听席之间的矮栏,快步走到陪审席旁边的那扇侧门前面,用整座大厅都能听清的声音说道,“现在,就请大家看吧!”说着,一下拉开了那扇门……
所有的陪审员和旁听者的目光都转向那扇侧门,但被拉开的门后空空如也,没有任何人影,当然更不见那位约瑟夫先生……
律师轻轻地关上侧门,走回律师席中,慢条斯理地说道:“请大家别以为我刚才的那个举动是对法庭和公众的戏弄。我只是想向大家证明一个事实:即便是公诉方提出了许多所谓的证据,但迄今为止,在这法庭上的各位女士、先生,包括各位尊敬的陪审员和检察官在内,谁都无法肯定那位所谓的被害人,确实已经不在人间了。是的,约瑟夫先生并没有在那扇门后出现,这只是我在合众国法律许可范围之内,所采用的一个即兴的心理测验方法。从刚才整个法庭上的目光都转向那道门口的情况来看,说明了大家都期待着约瑟夫先生在那里出现,从而也证明在场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对约瑟夫到底是否已经不在人间是存在着怀疑的。”
说到这里,他顿了片刻,提高了声音,并且借助大幅度挥动的手势来加重语气,“所以,我要大声疾呼,在座的12位公正而又明智的陪审员,难道凭着这些连你们自己也存在疑虑的证据,就能裁定我的委托人便是‘杀害’约瑟夫先生的凶手吗?”
霎时间,法庭上秩序大乱。不少旁听者交头接耳,连连称妙,新闻记者也竞相奔往公用电话亭,给自己报馆的主笔报告审判情况,预言律师的绝妙辩护有可能使被告琼斯获得无罪释放。
但是,当最后一位排着队打电话的记者挂断电话,回到审判大厅里时,他和他的同行们听到了陪审团对这案件的裁决,那是同他们的估计大相径庭的结果:陪审团一致认为被告琼斯有罪!
那么,陪审团作这一裁决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推理答案:
其实是辩护律师的心理测试提醒的主审团,在即兴心理测验时,所有的陪审员和旁听者的目光都转向那扇侧门,唯独琼斯没有那么做,因为他明白:死人是不会出现的,被害人是不会出现在法庭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