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时喜欢去公园玩。在公园的鱼池边,我经常看见一个青年在那里观赏鱼,而且他看得很认真,一看就是大半天。
有一次,我晚来了一点,只见鱼池边围满了人,我挤过去一看,原来是那位青年在画鱼。只见他一会儿快,一会儿慢,一会儿描写,一会儿上色。很快,几条生动活泼的小鱼便从他的画笔下溜了出来。“太美了!”一位老爷爷说。“太逼真了!”一位小姐赞叹道,“简直是一条活鱼!”
人群越来越多,赞叹声越来越响,可他却一点反应都没有。中午到了,人群渐渐散了,我独自走到他跟前,忍不住地说了一句:“你真专心呀!”他仿佛没听到似的,接着画,直到他画好了,才抬起头。看到我,奇怪地问:“有什么事?”我小声说了一句:“看你画鱼。”他好像没听见,我又问:“你怎么画得这么好?”他不回答,反而说:“我们在纸上交谈吧!”我们聊了一下,我才知道,他小时候,因为一场大病,左手瘫痪了,耳朵也聋了。他是一个残疾人!我突然意识到了……
其实,像青年一样身残志坚的人还有很多,在他们眼里,我们的一些举动是他们无法作到的。但他们并不消沉,不断努力,终于成功了。他们通过自己的举动来告诉我们:谁都有生活的权利,谁都有掌握自己生命的权利,你怎样做,就会得到怎样的结果。你健全也好,你残疾也罢,都应该以乐观的态度去面对生活,面对你的生命。
广东汕头谷饶镇上堡小学四年级:张悦阳
第2篇 热爱生命600字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树凋了,有再青的时候;鸟飞了,有再来的时候;钱没了,有再赚的时候,而人死了,有再活的时候吗?或许有,是下辈子,可是,神秘的科学告诉我们,并没有“下辈子”这个代名词,生命仅仅只有那么一次。
宝贵的生命来之不易,它并不可以让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只要你一不留意,失去了它,那么,你就注定要永远失去它。它不会怜悯你,重生一次,让你有机会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来。
拥有生命,就意味着什么?就意味着你有机会开创美好的明天;就意味着你能享受亲情的温暖,花儿的芬芳,阳光的沐浴;就意味着你能亲身体验每件事,旅游每个地方……拥有生命是一件多么美好、多么幸福的事啊!生命是多么可贵的无价之宝啊!
生命是多么美好的,但同时又是短暂的。我们必须在有限的生命里描绘一幅五彩的人生画;谱成一首美妙的人生曲;留下一个有价值的人生脚印。既然生命如此短暂,那么,我们就必须爱护它,注意自身的安全,千万不要让生命这尊完美的雕像有任何受损。生命是有价值的,我们不能视它为烂泥,为细沙。我们要维护它的安全,不要辜负孕育我们的母亲的用心良苦。
在有限的生命里,处于十五岁的花季的少男少女们,别忘记,你们是八、九点钟的太阳,是祖国人民的希望。别忙着为你们的外貌而困扰,赶忙充实自己,珍惜生命,为自己美好的明天打下坚实的基础。
愿生命永在人间,愿人们热爱生命。让生命之鸟永不飞走。
第3篇 热爱生命550字热爱生命是我们人类最基本的品质,像一些喝老鼠药、农药等服毒自杀的都浪费了生命,患了白血病、非典、艾滋病就等死的人就是不热爱生命的。我们的生命都是有意义的,像席慕容所说的:“生命本身应该有一种意义,我们绝不是白白来一场的。”张海迪就是我们的楷模,她患了那么重的病但她并不放弃生命,仍然那样坚强地面对生活。
白白的张海迪五岁时因患脊髓血管瘤,高位瘫痪,她因此没有进过学校,童年就开始以顽强的毅力自学知识,她先后自学了小学、中学、大学的专业课程。张海迪庆15岁时随父母下放聊城莘县一个贫穷的小山村,但她没有惧怕艰苦的生活,而是以乐观向上的精神奉献自己的青春。在那里给村里小学的孩子们教书,并且克服种种困难,学习医学知识,热心地为乡亲们针灸治病,在莘县期间,她无偿地为人们治病一万多次,受到人们的热情赞誉。
张海迪的这种热爱生命的精神令我震惊。是什么东西促使着张海迪这样地热爱生命呢?想了很久我才明白,其实这是要靠自己的思想:我要好好的活下去,不能只睡在床上等死,那一生就活的没有任何意义了,那样我就是白白来一场的了。像张海迪一样乐观的人也有,像海伦凯勒、杏林子等。
我知道了人的生活是要创造的,就像谁都可以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缤纷世界一样。
主席实验小学四(3)班:王博伟
第4篇 《热爱生命》读后感1200字“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