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被人们成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书,被人们成为智慧之门的“金钥匙”;书,还被人们成为社会进步的“推进器”。我觉得这些比喻,非常贴切。
像繁星点亮夜空,像春雨滋润大地,像溪水流过人涧,像雄鹰掠过山巅,像骏马奔驰草原,我每忆起那儿童的年代,就不禁新潮腾涌。在往事的美好回忆里,童年时代的读书生活,恰似瓶甘甜稠美的好酒,也似一条汇聚着纯洁友谊的溪流。
对于书,我有着莫名的情绪,记得从咿呀学语,蹒跚学步起,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小时候,我总爱看一些幼稚的童话,缠着妈妈给我讲那些自以为神秘的故事,然后饶有趣味的沉浸在童话故事中,做一个香甜、温馨的梦。
开始,我听得津津有味,天长地久,我便觉得不过如此。
后来,我开始欣赏儿童文学作品。我的哥哥姐姐们,他们有几本儿童文学作品,我看得如痴如醉:《七色花》引得我浮想联翩,《骆驼祥子》又叫我泪落如珠,《童年》更让我愤恨不已。后来,妈妈又为我买了几册小书:《野鸟之歌》、《窗边的小豆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假如我是一棵树》、《兔耳朵女生》……只要手中一有书,我就睡不着觉,吃不下饭。
记得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说过:“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像我这样对阅读如饥似渴的女生,即将要用智慧的要把知识的大门打开。书香带我走进了知识的殿堂,让我拥有一颗富有奇妙思想的头脑,一双放眼世界的眼睛以及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书如风景,永远浩荡无际,永远无边无垠。
每当我生活中遇到不快或者压力的时候,有书的陪伴使我不再孤单。书是我的挚友,踏上作者用文字搭成的心桥,渐渐达到心灵的沟通,随之而来的是心情的释然,压力的缓解,是明天的希望。
书滋润着我平凡的人生,不管远方是彩霞满天还是阴云密布,我都要坚持——因为书香伴随我前行,我要在苍茫的文海中遨游!以书为友,以书为鉴,以书为师,让书的一缕清香陪伴你和我。一路同行,直到永远!
六年级:包梓娴
第2篇 书香伴我行1000字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书籍,好似一座航标,带领我们寻找求知的方向!
小时侯,我常沉浸于童话、幻想的世界,每每听到或看到一个梦幻的故事,总会沉迷于其中。做一个甜蜜、浪漫的梦,漫游在童话里,久久不能自拔。长大一些了,我发现那些陪着我一起度过了多个春夏秋冬的故事,已无法满足我的求知欲。于是,我便缠着妈妈,给我买书。到了书店,我又一头栽进了注有拼音的寓言故事里,《十万个为什么》等。我感受到书籍对我的诱惑。在书的海洋里遨游,丰富的知识就如甘泉滋润着我的心田。我要像丑小鸭一样坚持梦想,靠自己有力的翅膀飞向美好的生活;我不能像“买椟还珠”的郑人那样舍本逐末、本末倒置;我更要像小裁缝一样用聪明的才智战胜对手。
五、六年级,我又沉醉于小说的天地,笛福的《鲁兵孙漂流记》、冯骥才的《俗世奇人》等。我统统不放过。更不用说我国的四大名着之一——《红楼梦》,在这里我看到了封建社会中一个大家庭的兴衰史;再是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赞叹保尔对革命坚定的信念;接着是“童话刀王”郑渊洁的《鲁西西外传》;还有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主人公简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在她反抗命运的过程中,她竭力扞卫自我尊严,并拥有独立人格。于是,我感受到,作家们用不同的方式,传达了最真我的本色。
现如今,我已经初一了,又有了不一样的追求。渐渐的,我被诗句所吸引,不管是古诗词,还是现代诗,我都会陶醉于其中。我感受过王维《五言律诗》中“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明洁;我邂逅了戴望舒《雨巷》里那个像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我心酸与游子“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思念;我享受着徐志摩《再别康桥》“作别西天的云彩”的眷恋。
书籍带我们走进了文学的殿堂,攀上了文学的阶梯,打开了文学的窗户,找到了文学的方向——书如风景,永远浩瀚无际,美不胜收,只是的你是否愿意怀着一颗探索的心,携一身对知识的渴望,走进书籍,在浩瀚的知识世界里慢慢地成长呢?
在书籍的描绘下,使我懂得了真正的浪漫,在书籍的陪伴下使我不再孤单、寂寞,在书的装扮下,使我变得内敛,不在放荡。书籍是我们的良师益友,随之而来的是我的心情得到了释放!
书,让我们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书,带我遨游于童话,滋润了我的心田;书。是生活的本身,它表现出了人们的本色,为我插上了无形的翅膀,任我漫步在其中!
初一:挥霍的小青春
第3篇 书香伴我行500字今天是我的生日,爸爸答应给我买礼物,说要送我最喜欢的玩具,我对爸爸说:“我是小学生了,我已经长大了,家里又有好多玩具了,带我去书城买书,好吗?”爸爸高兴地对我说:“宝贝懂事了,爱学习了,我们现在就去。”爸爸开车带着我来到泉州越洋图书城,我像脱缰了的小马,朝我喜欢的中国少年儿童文学方面的书奔去,转来转去,我还是没找到喜欢的书。忽然,我看到了一本名叫《寒冰烈火》的书。我好奇地走过去,这本书是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作者是一位名叫艾琳。亨特的外国人,主角是一只叫火心得宠物猫。因为它进入离家不远的丛林里,这里有四大群族分别是雷族、河族、风族和影族。火心就是加入了雷族,经过了刻苦的训练,火心如今已成为一名雷族武士,并最终成为了族长,改为火星。但危险仍然潜伏在森林中,随着寒冷冬季的到来,各族群都面临着食物短缺的困境。族群间为了争夺领地和猎物,关系变得十分紧张。紧张的气氛逐渐白热化,火心不仅要应付敌方迫在眉睫的攻势,还要面对族群内部的背叛,他该怎么办呢?
这是一个惊险刺激的动物冒险故事,奇峰迭起的故事情节一定不会令猫武士迷们失望的,这本书真是太好看了。我迫不及待地叫妈妈买下了这本书,回家认真地看,看得我都忘了吃饭。看完这本书,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勇敢,什么是真正的友谊,我要像火心学习他的智慧与勇敢。
书香伴我行
今天是我生日,爸爸给我的生日礼物是本叫《鸡皮疙瘩》的书。这本书分为两个主题:一个是蜜蜂奇遇记;一个是一罐魔血Ⅱ。蜜蜂奇遇记的主角是一个叫路兹的小男孩,可是大家都不喜欢他。一天,他坐在他家前面的一棵老枫树下看漫画,路兹心想:“我的名字命名是路兹,可是大家干嘛都叫我路兹笨笨呢?大家都拿我寻开心?”一天路兹骑着自己的自行车去玩,忽然撞在了一根电线杆上,又遇上了巴利、马尔夫和凯尔的一顿暴打。路兹发誓要换一个强壮身体。这天,他在房间玩《外星历险》的游戏的时候,说了一句摆脱你自己,就做一个星期的别人。路兹就去了角色互换事务所,这里一个工作人员叫卡姆太太,他跟一个叫德克的人换了身体,在换的过程中一只蜜蜂飞来了,路兹就进入了这只蜜蜂的身体里,在车轮下和猫爪下逃生。路兹终于变回来了。我喜欢这个故事,惊险又好看,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而一罐魔血Ⅱ的主角是埃文和艾蒂。艾蒂的妈妈给艾蒂买了一个东西——魔血。艾蒂偷给了自然科学家的宠物——仓鼠喂了一点,就胀得像怪兽。埃文想了种种办法,仓鼠终于变小了,原来是魔血的保质期到了。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鸡皮疙瘩这本书非常有体验感,所以我很喜欢看。
福建泉州洛江区马甲中心小学四年级:杜宇翔
第4篇 书香伴我行650字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双翅膀,它是那么的美,美得不真切。可又有谁能够展翅高飞。蔚蓝宽广的天空,无边无际的大海,浩瀚神秘的宇宙。是否等待着我?透明的羽翅,请你翱翔吧,那天空,大海,宇宙会是我成功的殿堂!而你,却是我心中美丽的梦。
我生在一个书香世界,当我还在咿呀学语时,我便接触了它——文。“我家里的书最多了!”这是我的骄傲;“我最喜欢书了!”这是我最常说的话;“我以后要当个作家!”这是我的理想。“文”它净洁如水,体香如花,踏着轻快的步伐走进我的心底。
诗词歌赋,我迷恋它的古色古香;《定风波》中那句“。胸怀日月吾气魄,谁敢?气吞山河一线天。”谁读了不为其着迷。还有《水调歌头》中的“仁义信智礼,做出中国样!”谁没生些中国情!那些豪言壮句,有谁亵渎,这可是中国的魂!
名着名言,我崇拜它的直真直理;莎士比亚说:“Tobeornottobe,thatisaquestion…”让人深思;贝多芬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不能使我完全屈服!”使人坚强。鲁迅说;“希望是附丽于存在的,有存在,便有希望,有希望,便是光明。”给人希望。
俗句谚语,我喜爱它的幽默幽情;“久晴大雾必阴,久阴大雾必晴。”这是祖先千年的经验。“蚂蚁搬家蛇过道,明日必有大雨到”这是动物对生活的智慧。那样的朴素,那样的简洁,却道出了对生活的喜爱,何不让人着迷。
万年的智慧,千年的流传。他是老者,教导着我做人。他是朋友,和我携手进步。它是亲人,爱护我的灵魂。“文”一个响亮的名字,幻化成我美丽的羽翅。同我飞向美丽的殿堂,那是我心中美丽的梦。
初三:夏子叶
第5篇 书香伴我成长1200字周总理说过:“为中华的崛起而读。”我爱读书,但没那么的有气魄。想起多少文人骚客为金榜题名而不断地读书。我也读书,但没他们那么沉迷。我只为那一缕缕书香而读!那书香伴我走过了一个又一个的春夏秋冬,走过了成长的路程。
在书中走过春天
春天是那么的迷人,一丝丝春雨像一条条细丝从天而降,一阵阵春风拂过我的耳边。是那么的清凉,像落在我的心里!
这时我拿起了旁边的书籍阅读起来。一下子,我陶醉了!杜甫的一句“江汉春风起,冰霜昨夜除”就道出春风的威力;看看门外的柳枝,再看看书上贺之章的美句“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或许是无意,春风和柳枝就形成了密不可分的伙伴,在春天中尽情飞翔!
这个春天,我在书香的陪伴下度过了一个五彩缤纷的花季!
夏季伴随着书香
随着最后一朵桃花的落下,一个炎热的夏季就到来了,逼人的天气使人感到烦躁。走到房间找到一本书来降降心中的燥气。读到赵师秀的“黄梅时节家家雨,青草池塘处处蛙”时我的心情开始平静了。再读王安石的“晴日暖风生麦气,绿阴幽草盛花时”,我的心情可以说是豁然开朗,不再是烦躁,这或许…哦,不。应该说这一定是书的作用!
怡情的书使我度过了一个炙热的、烦躁的夏天,也给予了我许多知识,让我懂得了怎样去适应一个突如其来的环境。
秋里充满香味:书
树上的叶子开始落下来了,这意味着有点丰收的秋天就到来了。拿着本现代诗集漫步在郊外,远远就听见几位农民的笑声。走近看时,他们互相交流着自己的收获,声音里充满着欢喜,眼里充满欣喜的泪花。我翻开了手中的书,“送走夏日里最后一缕火热的骄阳,你牵着种子的手,一路搀扶着……终于水田的谷穗,悄悄爬上曾经那一棵还是禾苗的头顶……只留给蔚蓝的天空,一片悠长悠长的回忆。”一首《秋》映入了我的眼里,虽然是初次读此篇,但我却很快的读懂了其含义。或许是我正漫步在秋天里的缘故吧!
那天以后,我不再浪费每一粒米饭了,因为我读懂了农民伯伯为了秋天里的收获所做出的辛苦和流过的汗水。我读懂了…
寒冬里书香依然在
阵阵寒风呼啸着,震得窗玻璃直响。望着窗外那轮寒月,我辗转于还没暖的床铺,实在睡不着。于是我拿起了《毛泽东诗集》,细细的品尝起来,犹如一位位好友在与我对谈,“独立寒秋,湘江北去…问苍茫大地,谁主浮沉。携来百侣曾游…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一首《沁园春·长沙》写出作者的宏心壮志。一句“军叫工农革命,旗号镰刀斧头”道出作者在祖国的完整性上的坚决立场……看着这些激情澎湃的句子,我浑身暖和,不再感到寒冷。
中华的历史是无止境的。所以我决定坚持与书为伴,更深地了解我们中华的悠久历史……
春夏秋冬,记载着我与书之间深刻友谊的镜头;春夏秋冬,见证了书给我带来的一切;春夏秋冬,我身上充满了书香。
书伴我走过了16个春夏秋冬,给我带来了多少香气。所以我决定把这份书香继续传播到n个春夏秋冬后。
第6篇 书香伴我行1000字书,像诗苑里的一朵奇葩,在身处逆境的我们警悟、奋进;书,宛如那美丽的贝壳,让闲暇之余的我们陶醉于她的光泽与美丽;书,也似那淡蓝的风铃,让懵懂天真的我们伫手聆听她的低吟浅唱。
对于书,我有着一股莫名的情谊,记得我从咿呀学语开始便和他结下了不解之缘。
记得小时候,我就特别喜欢听童话故事,每天晚上都吵着要妈妈讲故事给我听,久而久之就养成了在睡觉前必须要听故事的习惯,否则就睡不着。听妈妈讲故事时,我总是聚精会神的听着,生怕漏掉了其中最精彩的情节。当听到《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故事时,我心中总会为小女孩不幸的遭遇而感到难过;听到丑小鸭经过重重危险,终于成为漂亮的白天鹅时,为它而感到高兴;听了皮诺曹的故事,担心自已会不会因为说谎,而鼻子变长……听完故事后,我总会沉浸于童话中,做一个温馨的梦。
长大了,自己识字了,便不用妈妈再给我讲故事了。我最初看的是一本由丹尼尔·笛福59岁时所着的第一部小说《鲁滨逊漂流记》。里面的情节深深得吸引了我的目光。鲁滨逊出海航行时,途中遇到了大风浪,船上所有人都丧生了,唯有他活了下来……当我正津津有味地“啃”书时,妈妈闯了进来,让我帮她去打扫卫生,顺便陪她去超市买东西。我极不情愿的放下了书,闷闷不乐得去打扫房间。我拿了块抹布,心不在焉的打扫着,满脑子都在想鲁滨逊后来怎么样了,他会有怎样的遭遇呢?我真的好想再看下去,不如,我不帮妈妈打扫了,回到房间里去看书。不行不行,妈妈会说我的,要不,我找个借口去看书,我心里想到。于是我就找了个借口,骗妈妈说,肚子疼,去上洗手间,把书带进了洗手间。坐在马桶盖上,看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转眼间40分钟过去了,但我丝毫没有察觉到。直到远处传了阵阵香味,肚子开始唱起了“空城计”,我才发觉过去好长时间了,已经到中午了,我恋恋不舍得从书中抬起头来,把书放到自己房间,洗洗手,吃饭去了。这就是我与书之间的故事,但这不仅仅是全部,我每天都在和书亲密接触,发生着更多有趣的故事。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象严冬里遇到了炭火,它会以无私的自信给你燃起澎湃与激情。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酷热的夏天遇到了浓阳,在你孤芳自赏时,给你浮躁的心灵泛起轻爽的凉风。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迷途的航船遇到了航标灯,高扬理想的风帆,驶向人生的旅程。“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读不在三更五鼓,功只怕一暴十寒”。与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初一:一缕书香
第7篇 书香相伴梦想同行1000字泡上一杯绿茶,碰上一本好书,坐在绿荫下享受清晨的寂静,金色的阳光穿过树枝,洒在雪白的书页上,溢出的书香弥漫空气中。阳光不再灼烈,鸟鸣不再嘈杂,此时的世界寂静无声。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是我认为光有“阶梯”还不够,最重要的是我们要走上这条阶梯,这“走”就是“读”。
读书,能陶冶我们的心灵;读书,能丰富我们的知识;读书,能教会我们如何做人;读书,甚至能为我们的未来打下牢固的基础。读书,不是为了那书中的黄金屋,也不是为了书中的颜色,而是为了品味书中的所蕴含的道理。
回想起古人的“凿壁偷光”,“囊萤映雪”与“头悬梁锥刺骨”的刻苦和努力,而自己没有“凿壁偷光”,“囊萤映雪”的刻苦,也没有“头悬梁锥刺骨”的决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心里感到无比的惭愧。
小时候,每当要进入梦乡,我都要拉着妈妈给我讲故事,渐渐地,我认识了很多字,学会了读古诗;三岁时,我拉着爸爸给我买唐诗三百首,我学会了唐诗,让我变得很聪明。上学时,我学会了读课文、写日记;三年级,我了解了“四大名着”,虽然有些字还不熟悉,但是知道“四大名着”的主要内容。我学会了写作文,但不能“下笔如有神”,以前为写一篇作文而头疼的我,如今却能“落笔成章”,作文也成了一种乐趣。书,让我获得了无穷无尽的灵感——《三国演义》让我废寝忘食,也激起了我创作的欲望。我写了一篇《现代诸葛亮三气周喻》的作文,竟然得到同学们的赞赏。虽然,我没有博览群书,不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但“童话”让我插上了幻想的翅膀;《中华五千年》让我了解中国的博大精深;“散文小说”让我感到了生活的绚丽多彩。我曾经多少次为鲁迅的《孔乙已》中的主人公担忧;曾经多少次为曹雪芹的《红楼梦》里的林黛玉而流泪;又曾经多少次被袁伟江的《豌豆》笑掉大牙……
在读书的快乐中,书也教会了我很多。当我做错事被老师批语时,我明白“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当我因小事和同学吵架时,我想起“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当别人惹我不开心时,我对自己说:“生气时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当我为取得一点成绩就沾沾自喜,我忽然悔悟到“山外有山,楼外有楼”;当我第一次失败时,我会劝我自己说:“阳光总在风雨后,才能有彩虹,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呢?”
就这样,我一路阅读,一路收获,生活无比地充实。就让书与我相伴,为我成长导航,让我走向成功!
系望五年级:张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