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名文学学者李欧梵说:“即使奥巴马选不上总统,他也有足够资格成为一名作家。”并称赞该书是“富于文学性的大手笔”。从回忆父亲到回忆自己的幼年经历,从因身份焦虑而堕落到回到非洲寻求来自父亲的梦想,青年奥巴马的人生围绕寻求非同寻常的种族身份而展开,并被附上了找寻梦想的内涵。这样很符合政治家自传要达到宣传自己的“政治正确”的目标。当然,奥巴马又是那么诚恳地展现了他的意图,自传结构被安排得精巧别致。其中的对话和细节如同小说般生动精彩,遣词造句也凸现了英语的晓畅优美。奥巴马善于用细腻的文字氛围和诚恳的姿态带领读者去探究他最初的“政治缘起”。就这一点,奥巴马不当政治家也是个优秀的作家。于是我想到,听奥巴马的竞选成功演讲时那些让人记忆深刻的句子,我相信他的演讲稿多数是他亲自写就,因为它们的风格、遣词造句与他这本自传的语言都是一致的晓畅优雅。
奥巴马的文学修养是很高的,他还喜欢一些文学性极高一般人很少涉猎的着作。奥巴马在当选总统后曾与阿根廷总统克里斯蒂娜·费尔南德斯通过电话。他在电话中谈了对阿根廷的了解:“大学时曾认真看过博尔赫斯和科塔萨尔的小说,因此非常了解。”
奥巴马除了爱读《圣经》外,第二喜欢的书是什么呢?有人说就是多丽丝·古德温写的《对手团队:亚伯拉罕·林肯的政治天才》。这本书很详细地介绍了林肯内阁的内情,有人望文生义,说奥巴马在选择内阁人选方面,效仿林肯,让白宫内布满了在政治上相互竞争的对手。奥巴马爱读有关林肯的书,是很自然的。除了本书外,还有人看到,去年11月中旬时,奥巴马拿着卡普兰的《林肯传》一书。
奥巴马今天当选美国总统成功,与他有一个很好的母亲,很好的家教传统和他爱好博览群书是密不可分的,且不管奥巴马未来的政治主张如何,单就其家庭教育、他母亲的育儿方式和他博览群书的习惯来说,是值得我们欣赏或予以借鉴的。
第2篇 奥巴马的成长故事3000字奥巴马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和首位非洲裔总统,他的母亲无疑是一个伟大的教育者。奥巴马的母亲突破种族偏见嫁给黑人,在于奥巴马的父亲离婚后依然胸怀宽阔,为其父亲树立良好形象,并让奥巴马从小接受精英而多元化的教育,这些非常难得。我记得在翻译《我父亲的梦想——奥巴马回忆录》一书的过程中有些很难忘的细节。比如奥巴马小时候六岁跟随母亲去印尼以后,由于母亲没有钱送他去国际学校,只好就送他去了普通当地的印尼学校,而这些学校使用当地语言教学。尽管如此,奥巴马母亲却深知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她加倍努力自己亲自辅导奥巴马的教育。每周星期一到星期五,她都会在凌晨四点叫奥巴马起床,然后教他三个小时的英文,然后奥巴马再去学校接受当地教育,妈妈还要去上班。每天凌晨四点就起床教育自己的儿子三个小时,一周连续五天,这需要怎样的毅力和付出?并且他的母亲对他的寄望很高,从小教导奥巴马做人要诚恳、坦率、有主见。奥巴马的自信、魄力和拉近不同人群的能力,以及面对强势女性能处之泰然的特点,无一不反映了母亲的影响力。他们母子俩虽然长时间远隔重洋,但始终关系密切。
奥巴马后来在写给自己两个女儿的信中提到母亲对他的教育:“这正是我在你们这年纪时,外婆想要教我的功课,她把独立宣言开头几行念给我听,告诉我有一些男女为了争取平等挺身而出游行抗议,因为他们认为两个世纪前白纸黑字写下来的这些句子,不应只是空话。她让我了解到,美国所以伟大,不是因为它完美,而是因为我们可以不断让它变得更好,而让它更好的未竞任务,就落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奥巴马的母亲把独立宣言念给奥巴马听,从小对他进行自由、民主和美国精神的教育,并且从小给他灌输了“领导国家”的理念,她对奥巴马说:“你不能像那些只顾享乐的人一样,总是坐等着机会送上门来。”正因为懂得抓住机会,才使得奥巴马总是能在机会面前抢先一步。这种对高层次理想的培养更是极难见到,当然也就造就了非同寻常的未来总统。
这种严格要求的教育方式也被奥巴马运用到教育自己的两个女儿,奥巴马在给10岁的马莉娅和7岁的萨莎写的信中敦促女儿在看到错误事物要挺身而出矫正,并努力工作让其它人也能获得“你们所拥有的机会”,他希望她们能成为有同情心和有责任感的女性,以助建造一个充满梦想和希望的世界。
奥巴马给她们设立以下家规:1。不准出现以下行为:抱怨、哭闹、争辩、纠缠和恶意嘲笑。2。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比如给自己冲麦片或倒牛奶,自己叠被子,自己上闹钟等等。3。如果干家务,每星期能从爸爸那里领得1美元零用钱。4。要求两个孩子安排充实课余生活:马莉娅跳舞、排戏、弹钢琴、打网球、玩橄榄球;萨莎练体操、弹钢琴、打网球、跳踢踏舞。
成功的家庭教育应是,家长注重锻炼孩子独立的生活能力,可以宠爱,但不应溺爱。要有计划有意识地培养孩子的独立能力,要求一致,持之以恒。奥巴马要求孩子自己整理床铺,自设闹钟,自己起床穿衣服,干家务等,能锻炼和培养孩子的独立性、自制力、坚韧性等良好的个性品质,孩子也应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这样就能逐步形成劳动的习惯。
除了很好的家教之外,奥巴马成长的过程中书籍对他的影响很大。他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和哈佛大学读本科和研究生,这两所大学都是美国最顶尖的大学。学校的图书馆是奥巴马当年在哥伦比亚读书时花时间最多的地方,常常一呆就是一整天,在哥伦比亚大学期间,书籍是奥巴马最好的伴侣和朋友。现在网上最流行的一张奥巴马照片就是他在哈佛读书是手捧一本书的照片。读书的好习惯和博览群书性格帮助造就了奥巴马的成长与成功。
在战后美国历届总统中,奥巴马可能是最爱读书的,而且读书的也的确很多。从他自传广博的知识和优雅流畅的语言中我们能猜想他的阅读是非常丰富的。美国媒体也认为,他是美国很长时间以来难得一见的“有文化的总统”。他在自传中提到,每次遇到问题时,他都会找来相关的书阅读,希望从书中得到些启示。奥巴马认为塑造他人生、最感动的书是《圣经》。还有莎士比亚的悲剧,不管《哈姆莱特》还是《李尔王》,每一部悲剧都那么丰富。你可以一年读一次,每年都读,年年有新意,年年都有你不曾留意的东西,书里有对人性两难境遇的洞察,非常有力。
第3篇 奥巴马的成长故事3000字延伸阅读:
出生:奥巴马1961年生于美国的夏威夷。他的父亲老奥巴马是夏威夷大学的肯尼亚留学生,母亲邓纳姆是堪萨斯州白人。他们的婚礼是瞒着老师和同学悄悄举行的。当时夏威夷刚刚成为美国第50个州。这里是全美思想最开放的地方,因此白人与黑人的婚姻司空见惯。
生父离家:1962年老奥巴马远赴哈佛攻读经济学博士,他想学成后回到肯尼亚。但他在那里还有一个妻子。最后奥巴马的父母选择了离婚。老奥巴马是在哈佛签字同意离婚的。老奥巴马1983年死于车祸。
印尼童年:1967年奥巴马的母亲与夏威夷大学的印尼留学生苏托洛结婚,并带着奥巴马去了雅加达。奥巴马在天主教小学上学,这个块头比别人大的小外国佬总是显得很突出。他学会了和其他小孩一样吃豆腐和天培(一种大豆做的发酵食品),跟他们一起踢球、爬树摘番石榴,也不在乎同学的戏弄和“黑鬼”的绰号;他还学会了印尼语。
母亲:在印尼时,母亲竭力在儿子的人生中补上黑人那一课。下班回来的她会带回美国民权运动的书籍,以及美国黑人歌手玛哈丽亚·杰克逊的磁带。她期冀种族融合,她给女儿买的布娃娃有着各种肤色,玛雅(奥巴马的同母异父妹妹)说,就“像一个联合国”。奥巴马曾在自传《来自我父亲的梦想》中写道:“在我的生命中,她(母亲)是独一无二的永恒。在她身上,我看到了最仁慈,最高尚的精神。我身上的所有优点都源于我的母亲。”在最近的一次父亲节演讲中,奥巴马再次谈到自己的单身母亲,称“她一直努力维持家庭生计,别的孩子有的她也会满足我们,扮演着父亲和母亲的双重角色”。
外祖母:1971年,奥巴马10岁时,母亲把他送回夏威夷的外祖母身边,入读精英预备学校。此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跟外祖父母住在一起。他的外祖母在上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是夏威夷银行第一个女性副总裁。她深具美国中西部人谨慎与苦干的本性,奥巴马越长大越觉得外婆对他具有潜移默化之功。奥巴马曾在一次竞选中深情地提到外祖母:“她和母亲一起养育了我,她一而再再而三地为我作出牺牲,她爱我就像爱整个世界。”
放荡不羁的时代:外祖母为了补偿奥巴马遭遇的不幸,把他送进火奴鲁鲁最好的大型私立中学普纳荷。他从5年级开始一直读到12年级,并于1979年毕业。在中学阶段,开始明白世事的奥巴马被混血身份困扰。倍感失落的奥巴马经常在夏威夷海滩和街头游荡、逃学,甚至吸食大麻和可卡因,以“将‘我是谁’的问题挤出脑袋”。放荡不羁和英俊的奥巴马在17岁时与一名美丽的女生坠入爱河,但他仍经常背着女友拈花惹草。“中学时候的我是每一个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大学时光:高中毕业后,奥巴马先是在加州“西方学院”就读两年,之后转学至位于纽约市的哥伦比亚大学,并在那里主修政治学,重点研究国际关系。在1983年取得文学士之后,奥巴马在国际商务公司工作了一年。
芝加哥社区工:1985年,奥巴马搬到芝加哥,成为一名年薪仅1。3万美元的社区组织者,负责与芝加哥教会合作搞慈善活动。其间他主导了一个非营利计划,协助当地教堂为穷困的居民举办职业培训,帮助失业的工人安顿生计。奥巴马到现在都认为这是他“曾受到的最好训练”,他后来还把这段时间定性为一种“寻根式”的精神觉醒。
哈佛法学院:在芝加哥当义工3年后,奥巴马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并在毕业前一年当选全美最具权威的法学杂志《哈佛法学评论》104年历史上首位非洲裔主编。这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所有1600名学生当中的最高荣誉,奥巴马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1991年,奥巴马在哈佛获得了“极优等”法学博士的学位。
成家立业:回到芝加哥后,奥巴马选择了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律所工作,当了多年的“穷人代理人”,并于1992年与此前在另一家律所实习时认识的小他4岁的律师米歇尔结婚,生下两女。米歇尔出身芝加哥的工人家庭,高中毕业后考入普林斯顿大学,后来又进入哈佛法学院,曾任芝加哥大学医学中心副主任。而从1993年至2004年,奥巴马也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宪法学。
步入政坛:1996年,35岁的奥巴马从芝加哥第13区——海德公园区以大幅的优势被选入伊利诺伊州议会,两年后取得连任。
进入国会山:2002年秋,在州议会待了不到6年的奥巴马,找到该州新上任的参院民主党领袖E·琼斯,说服后者让他代表伊州民主党竞选2004年的联邦参议员。他在2004年7月27日以一个候选联邦参议员的身份,应邀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主题演讲。奥巴马不负众望,一讲成名,3个月后,他以70%比27%的高票当选为联邦参议员,成了美国历史上第五位,同时又是第三位普选产生的非洲裔联邦参议员,也是目前国会中唯一一位非洲裔参议员。
问鼎白宫:2005年1月4日,奥巴马宣誓就任联邦参议员,但他在国会100名参议员中排名仅第98位。2007年2月10日,在伊利诺伊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奥巴马终于宣布参选2008。他借用林肯1858年在此地着名演讲《分裂的房子》的寓意称:“我们能打造一个更有希望的美国。在林肯呼吁结束分裂、团结一致的老议会前,希望和梦想仍在延续。”2008年11月4日奥巴马当选美国第56届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