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十二月初三,千氓山,大雪封山。
他们是在傍晚时分陆续到来的,前前后后一共三人。
三人一高、一矮、一胖,一样的风尘仆仆,瞧他们的穿着打扮,都不是本地人的样子。
他们问了主人的名字,乞求暂住一晚。我独居深山十几日,委实有些寂寞,见他们谦逊有礼,便也就应了下来。
我将他们安置在西厢房,几人身上的积雪入屋即化,湿了个通透。我拿出几件主人的衣服让他们换下,三人寒暄再三,异常感激。我对此习以为常──但凡进山拜见主人的,总是这般有礼,无论他们在山外是富甲一方的豪客,还是占山为王的草寇,到得这里,通通都变得低声下气。
并不是千氓山的大雪扫掉了他们的傲气,而是因为,他们都是病人。
三人脸上一样长着黑斑,这是中了尸毒三日后的症状,这种剧毒惟有此间主人──千毒先生的眼泪可解。
2
天色已黑,我将三人邀到正厅。我烹置了猪鱼汤为三人祛寒,略尽地主之谊。
猪鱼是千氓山的特产,因体型肥大而得名,肉质鲜美,伴以三春发芽、三春长叶的一钩草煲汤,虽不是奇珍,倒也难得。
三人拾箸,浅尝辄止,礼貌性地赞誉两声,脸上均现出愁闷的神色。
我会心地一笑,举杯宽慰道:“三位大可宽心,这尸毒虽然是世间奇毒,若要致人死命,却也需要九日。三日生黑斑、三日腐烂、三日攻心,主人明日即归,各位只消抹上主人的眼泪,不用一日,便可药到病除了。”
三人见我说得轻巧,脸上登时现出喜色。他们—齐向我举杯,连道有劳先生引荐。
论年纪,我比三人实在小得多,可他们叫我先生,我依然不动声色地受了,抬手喝下那杯酒。
“只是,”我话头一转,脸色一沉,冷冷道,“三位到底是怎么中的这尸毒,却要在屋里老老实实地说清楚,若有半句谎话,明日可不要怪我家主人见死不救了!
“三位可听清楚了,我家主人虽然生性疏懒,却是宅心仁厚,每有病人到此,总是有求必应。只是有一条,务必要得病之人说清楚是怎样染上的尸毒。主人平生最恨说谎之人,若有人出言相欺,被他知觉了,他定会任由那人自生自灭!”我一边把玩着白玉酒杯,一边不急不躁地说着。
三人坐在桌边,张嘴结舌,脸上阴晴不定,似有难言之隐。
我啪地把空酒杯放在桌上,寒声道:“三位来时可见我家门外的三座坟丘?那坟中的三人便是欺我主人的骗子。主人恼怒,任凭三人中毒而死。这千氓山虽小,再添三座新坟,总还是有地方的!”
我一句话,声音不大,气势却十足。三人中较胖的一个面色一白,手腕一颤,手中的银箸掉落在地。
3
最先沉不住气的果然是那个胖子。
他捡起地上的银箸放在桌上,擦了擦额上的冷汗,说道:“既然先生要听,我如实说来便是。我一没杀人,二没放火,有什么可欺之处?说来,我染上这尸毒,实在是无妄之灾。
“我姓王,名叫王三财,家住青州太平镇。太平镇是个小地方,先生若是不知也属正常。”他朝我谄媚地一笑,轻声说道。
“太平镇么?那怎么会是个小地方。”我摇头一笑,倒上杯酒,轻啜一口道,“太平镇原名浮萍镇,位于青州采石城东南三十里处,十年前先帝开国,三万虎骑入青州,路经浮萍镇。先帝言,乱世方才浮萍,如今天下将定,日后定是太平盛世,万年不变,遂更名为太平镇。”
王三财见我说出太平镇的典故,连连点头道:“先生真是博闻强记,确有此事。我们镇上有不少人都曾见过先帝的面容,常常以此自傲。我家三代世居此地,到我这代,终于攒下一点微薄的家业,创下了一间名叫美味坊的小店。”
“美味坊?你是开饭馆儿的?”我饶有兴趣地打量他。
“正是,正是,”王三财应道,“先生有所不知,我那馆子虽然是乡野小店,但在青州也算有些薄名。小店自制的蜜饯肉脯别有一番风味,乃是按祖上传下来的秘方制成的。如若此间主人能救得小人的性命,小人定把秘方呈上,答谢先生。”
他说得诚恳,我挥挥手一笑道:“我家主人只是治病救人,又不是强盗草寇,要你的东西做什么?你只管如实说来便是。”
王三财继续道:“这蜜饯肉脯制作起来颇为麻烦,需选用上好的精肉,切成三寸长、一寸厚的薄片儿,用特制的酱料腌制半月,再用江南何家的无香花蜜浇灌而成。如此吃来,酱香浓郁却又清甜可口。
“几日前,我曾在镇上李家肉铺购得几钱精肉,回家洗净,切片,准备做成肉脯,谁知道下手匆忙,切了食指一刀。当时我见刀口不深,便撒了点儿寻常的金疮药,简单处理了几下,哪知道,隔天便染了尸毒……”
他说到这里,伸出食指,的确有一道刀伤,隐隐有些发黑。
“这尸毒极是厉害,沾血即染,想来定是那块肉上带来的尸毒。”我摸着下巴,略一沉吟道,“明日我家主人归来,定让你药到病除,只是,这尸毒说来也是天下奇毒,区区一块鲜肉,怎么就会染上尸毒……”
听我松了口风,王三财顿时大喜,对我的疑问却无法回答。
4
王三财只是一个数着铜子儿过日子的乡野俗子,实在没有为难他的必要。我扭头看着王三财身边的高个汉子,眼睛眯了起来,我知道,这一定是一个有趣的人。
那人四方脸,络腮胡,粗眉,豹眼,右手掌中布着一层厚厚的老茧,左袖管空空荡荡的。他身边立着一把长刀,刀柄、刀鞘都用银丝线密密匝匝地缠着。
“看壮士手上的刀茧之厚,想必刀法上定有大成吧。”我探出银箸,点了点他的手掌心,他下意识地攥起手来。
“早些年世道不太平,学过几手三脚猫的把式,用来防身,走哪儿都爱拿着刀,日子长了成了习惯,倒叫先生见笑了。”高个汉子嘴里说着见笑,勉强挤出一个笑脸,脸上的几块黑斑顿时挤在了一起。
我面上一寒,冷哼一声:“三脚猫的把式,可配不上这把‘银丝刀’。阁下这谎话说得也太不高明了。”
那汉子闻言,身子一震,右手放在刀柄上,双眼死死盯着我,隐隐露出一丝杀意。
我轻笑,倒了杯酒,自酌自饮。酒若烈火,我的腹中一阵暖意,烛光摇曳,我眯起眼看着汉子身边的长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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