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进玉米胡同的第一天,我就遇见了一个水鬼一样的女人。
晚上九点左右,巷子里一片黑暗,只有我的窗子里透出灯光。这里的居民都是些老人,早睡早起,无欲无求,他们对周遭的一切异常都已经司空见惯。
我不知道哭声是从何时何地开始的,只听到它夹杂在风中,渐渐清晰,渐渐接近,终于落在我的窗前,像是迷踪游荡的鬼魂,终于找到了可以依附的身体。
我躲到了门后,从缝隙往外窥探,一个黑影站在对面的墙角,雨水顺着她的发梢和裙摆往下流淌,通体湿透浑身颤抖,却毫无避雨的意思,不说话,只是大口大口地抽泣着。片刻之后,哭声向巷子的纵深处飘去。
第二天早晨, 我听巷子里晨练的老人在交谈,一个说:“小秦媳妇的精神病越来越重了,昨天晚上哭了好长时间。”
我大致揣测出那个女人的相关情况,她丈夫姓秦,她是个疯子,最重要的一点是,她杀死了自己出生不久的孩子。要不是疯了,谁会丧心病狂到连自己的骨肉都能杀害呢?
我想我应该找那个姓秦的男人谈一谈,他应该管好自己的妻子。
其实,我不想和玉米胡同的任何人建立任何联系。
我很礼貌也很冷淡地告诉开门的男人,我被她妻子吓着了。
这个叫秦朗的男人满脸歉意,他说两个月前搬进玉米胡同,就是看中了这远离闹市区的环境,这里的老人都很善良,听说了他家的遭遇,纷纷表示同情,更不会伤害她。当然,她也不会伤害任何人。
“可她杀掉了自己的孩子。”我说,“她到底怎么做的?”
秦朗显然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表情很不自然,苦笑着摇摇头说一言难尽,然后把话题转移到我身上:“怎么会住进玉米胡同?”
我说:“我是来躲债的。”
他“哦”了一声,似信非信。
好在我们缺少交结的理由,无须过多探求对方的虚实深浅,连身为丈夫的他对那个女人都毫无办法,我又能怎样?于是我说:“告辞。”
身后传来洗衣机卷筒滚动的声音,机械,枯燥,像一曲死水微澜的安魂曲。
第二次见到秦朗,是在一个我想象不到的场合。那是一家用地下室改造的酒吧,离玉米胡同不远,我喝了两杯啤酒,微醺,却意犹未尽,想透透风之后再回来继续喝,走出后门的时候,听见争吵。
那是秦朗,还有一个女子。女人说:“你说,我到底哪一样不比那个疯女人强?你为什么要她不要我?”
秦朗不说话,只是闷闷地抽烟,直到那个女人开始狠狠地捶他,他才无奈地退缩到墙角:“对不起,虽然她有病,可她是我老婆。”
不可否认秦朗是个不错的男人,他有一千种理由离开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惟独选择了对自己最不公平的不离不弃,这种坚持真的很难得。
我突然没了喝酒的欲望。回到被黑暗笼罩的玉米胡同,十一点。我尽量轻手轻脚地走过每一扇窗,在秦朗家的窗下走过的时候,忽然听到一种很奇怪的声音,说它奇怪,是因为我想不到会在这个时候听到它。男人沉重的鼻息和女人微弱的呻吟混杂在一起,很压抑,也很放纵,像夜色低沉的合奏曲中弹错了几个音符,显得那样蹊跷突兀。
难道秦朗比我更早回来了?这怎么可能!我选择了离胡同最近的那一条路,而且,在我走时,那个女人还在纠缠着他。莫非,此间的男人不是秦朗?
风吹得我一个激灵,看来有人趁秦朗不在家时偷偷地潜入了他家,这个人既然对他行踪如此了解,自然是他颇为亲近的人,对他妻子也一定很熟悉,这一点正好可以解释为什么他的妻子不反抗,因为她也同样熟悉他。
我很同情秦朗,他的身边隐藏着一只禽兽,蒙蔽了他的双眼,羞辱了他妻子的同时也践踏着他们之间的情谊。
我继续往前走。堕落的不是我,是这个世界。
我终于见到了秦朗的妻子,他正挽着她的胳膊散步,路过我房前的时候,他对我笑了一笑:“这是我的妻子苏媚。”
苏媚的形象和我想象中大相径庭,我以为她应该是个蓬头垢面疯疯傻傻的女人,没想到她居然很好看,也很干净,只是看着我的目光有些呆滞,不过,当她把视线转入到怀中抱着的洋娃娃身上时,就散发出慈爱的光芒,洋娃娃有点破损,却非常干净,通体散发着一股洗衣粉的清香,看得出来她是把它当成亲生骨肉一般妥善照顾的。
她怎么会杀死自己的孩子?我愈加疑惑。
我给了秦朗暗示:“晚上多陪陪你妻子吧,对她有好处。”他却误会了我的意思:“过几天我就要带她走了,她不会再打扰你了。”我苦笑,无言以对。
我一直在想秦朗为什么会搬走,也许他是察觉到什么了吧,所以不动声色地离开,不声张,只为保护一个女人最起码的清白。可他真的打算就这么放过那个男人吗?
不久之后,我在垃圾堆里见到了那个洋娃娃,把它捡了回来,至少,它像一个人。在冰冷的午夜,它能收容我的恐惧和孤独。
安静的玉米胡同不是世外桃源,是坟墓,我在这坟墓中掩埋了很久,久到我几乎忘记了那个洋娃娃本来的主人,每天晚上,我把它抱在怀里,用自己的体温将它一寸一寸焐暖,然后说晚安,用手合上她浓黑的睫毛。
一年多,苏媚回来了。
秦朗是这么解释的,走了一遭,还是发现玉米胡同最好,可以把这个世界给苏媚的伤害降到最低点。看起来,他好像根本就不知道那天夜里所发生的事情,而苏媚突然就哭了起来,她抓住秦朗的胳膊,大声地问他:“我的孩子呢?我的孩子呢?”
秦朗竭力安慰着她却无果,眼见她快要歇斯底里起来,我叹了一口气,跑回屋里抱来了那只洋娃娃,递到她手上的时候,鼻子一阵酸痛,好在她立刻停止了躁动,温柔下来。
我到底还是告诉了秦朗,其实玉米胡同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安详,有一些他所不知道的罪恶,在他大意的时候疏漏了进来。
他的笑容立刻就僵硬了,面容扭曲:“是你亲耳听到的?”
我点头。他点起了一根烟,猛地吸了一大口,想起什么似的,又递了一根给我:“谢谢你,其实我知道你是谁,可你放心,就冲你刚才说的那些话,我也会帮你死守住你的秘密。”
他攀上了我的肩膀,为我点着了火:“入室抢劫而已,我知道你一定有自己的理由。”
我突然在他诚恳的表情之后,发觉到了一抹狡黠。他并没有表现出该有的愤怒,紧张是有的,但还没有我想象中的那样严重。另外,他抽的是两千多一条的天价烟,这一切,都出乎我的意料。
我突然意识到,真相可能不是我想象的那样简单。
我是看着秦朗出门的,玉米胡同的夜来得格外早,只是七点多而已,巷子便空了,所以只有我知道他每晚必定会出去一次。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能够让一个那么癫狂的女人乖乖地留在家里而毫无动静。
在他走后,我推了推他家的门,打不开,然而稍微观察,就能发现只要轻轻一扭,那把铁锁就会应声而开,可是我终究没有勇气走进去,因为里面的那个女人是颗炸弹,说不定会在我进去之后爆炸,暴露我的位置。
我能做的只有等待。
这扇门到底是为谁而开?玉米胡同的夜色浓酽到可以掩盖一切,如果想要抹掉一些罪恶的印痕,这里实在是再合适不过的场所。
这里的老人们决计不会想到,苏媚家的门形同虚设,沉闷的脚步之后,一个黑影毫不设防,熟门熟路地走了进去。
同样的声音再度响起,像只肆无忌惮蹂躏猎物的野兽,苏媚困盹中只是发出微弱的哀叹,宛若人事不省。人在正常的睡眠条件下受到如此强烈的刺激,不可能毫无察觉,除非是被人下了药,安眠药。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跟踪了秦朗,上次酒吧中那个女人终于成功地被他摆脱了纠缠,这一次,他跟一个丰乳肥臀的女人走进了全市最好的一家五星级宾馆。
深夜造访苏媚的男人又换了,换了一个又一个。我终于明白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秦朗为什么能抽得起那样名贵的烟,为什么能住如此豪华的宾馆,是因为有一个蒙昧无知的女人沦为了他声色犬马荒淫无度的榨汁机。难怪他会坚持不跟她离婚,除了她,谁会提供给他源源不竭轻而易举得来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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